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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中的“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”,备注的第2项: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。 我司经研究和咨询,不同单位之间存在不同的理解: 理解1:市政综合工程指“城市道路”+“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”的工程。 理解2:市政综合工程指“城市道路和桥梁”+“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”的工程。 理解3:市政综合工程指“城道路”+“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”的工程。 理解4:市政综合工程指“城市桥梁”+“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”的工程。 请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的“市政综合工程”应以哪种理解为准。
住建部门答复:
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的市政综合工程是指包括城市道路,以及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