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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[2019]11号)和《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(2018年—2020年)》要求,开发建设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平台),面向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或具备合格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实行“零门槛、零限制”入驻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入驻主体
中介服务,是指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企业等项目单位,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为行政管理工作(包括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、行政给付、行政征收、行政裁决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奖励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)提供的有偿服务,包括各类技术审查、论证、评估、评价、检验、检测、鉴证、鉴定、咨询、试验等。
中介服务机构,是指依法设立,运用专业知识、技术、设备等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机构。
二、入驻流程
(一)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入驻中介服务平台;
(二)中介服务机构访问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(网址:http://zjfw.beijing.gov.cn/),点击首页右上角的【中介机构登录】,跳转至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登录页面,插入法人一证通,输入证书密码,点击登录,即成功登录中介服务平台,按照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后,进入入驻公示期;
(三)中介服务平台的入驻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无异议的,中介机构自动入驻中介服务平台。
咨询电话:
010-89151945;010-89151423(8:30-12:00,13:30-17:30)
服务邮箱:
ggzyjyfwglc@zwfwj.beijing.gov.cn